中国内地与香港上市公司治理体系百问百答
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公司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从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内部利益制衡两个角度分析,内地和香港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存在着诸多不同。以下是中天华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上市企业公司治理规则的梳理。
  • 1: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治理?

    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离不开有效的公司治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仅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系统工程中处于中心环节,同时也构成了整个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重要微观基础。因此,上市公司实施公司治理的动因包括: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上市合规方面的要求、保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股东利益、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增加企业的价值,获得竞争优势、降低代理成本以及增加决策执行力度等等。

  • 2:内地上市公司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的治理规则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内部控制管理,独立董事设置五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对这些规则的了解,有利于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 3:目前上市公司治理模式有哪些?

    (1)英美模式(市场导向模式)
    英美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所有权比较分散,主要依靠外部力量对管理层实施控制。在这一模式下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用权分散的股东不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的行为,即所谓的“弱股东,强管理层”现象,由此产生代理问题。
    (2)日德模式(银行导向模式)
    公司股权较为集中,银行在融资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强调内部控制,董事会主要由管理层构成,主要通过交叉持股和主办银行制度来实现对公司的监控;公司还需要协调员工、银行、供应商、关联企业等诸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如员工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德国的职工参与制、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
    (3)东亚模式
    在大部分东亚国家地区,公司股权集中在家族手中,公司治理模式因而也是家族控制型。控制性家族一般普遍地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形成家族控制股东“剥削”中小股东的现象。这一问题是这一地区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
    (4)转型经济中的公司治理
    在转轨经济国家中,公司治理的最大问题是内部人控制,即在法律体系缺乏和执行力度微弱的情况下,缺乏有效竞争的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经理层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实际的企业所有者,国有股权虚置。

  • 4:中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治理有哪些探索历程?

    (1)1990年,是中国资本市场纪年的开端。彼时,最早一批上市公司主要脱胎于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从传统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演化而来,在初期就面临一系列复杂的治理问题。
    (2)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同年12月,公司法颁布,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法律形式,对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运作、股票发行和上市作出规定,特别是明确了“三会”治理结构,成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起点。纲举目张。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此拉开大幕。
    (3)1996年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1997年1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首次提出独立董事概念,并规定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独立董事;1998年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对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进行规范。
    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推动下,上市公司迈出了向现代公司治理转型的第一步。

  • 5:上市公司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什么?

    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成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 6:上市公司治理应遵照执行哪些制度原则?

    上市公司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要求规范运作。

  • 7:内地上市公司治理标准是什么?

    上市公司在搭建公司治理体系时,应依据国内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管制度以及相关指引的内容进行建立。具体包括:《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等。

  • 9: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上市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应当依法合规,不得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法定权利。
    (1)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应当依法保障股东权利,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3)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回报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办法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具备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充分披露原因。
    (4)股东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者其他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利

  • 8:上市公司对于党组织建设的要求?

    上市公司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上市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把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 10: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是什么?

    (1)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
    (2)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3)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4)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上市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5)股东可以本人投票或者依法委托他人投票,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上市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股东征集投票权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投票权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7)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实施细则。

  • 1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12: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置规模?

    上市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一名副董事长,多名董事。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是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当任期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 13: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董事的选任?

    (1)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透明的董事提名、选任程序,保障董事选任公开、公平、公正。
    (2)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便于股东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3)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 14: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是指什么?

    董事会多元化是指企业的董事会构成尽可能呈现多元化特征,包括性别、年龄、种族、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国籍等方面的多元化。”

  • 15:上市公司董事的义务是什么?

    (1)上市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2)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3)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4)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董事本人确实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按其意愿代为投票,委托人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
    (5)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上市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6)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由合同约定,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 16: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1)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鼓励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上市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3)上市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4)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 17: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8: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
    (2)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
    (3)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4)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5)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授权的原则和具体内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

  • 19: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如何设置?

    (1)《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20: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5)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 21: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22: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2)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 2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 2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干什么的?

    独立董事,作为中国的一个新生事物,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者公司经营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者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 25: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如何设置?

    (1)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2)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更换程序等,应该符合相关程序。独立董事不得与其所受聘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3)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4)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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