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联系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迅速应对紧急重要事项,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值班工作是指由公司在职员工按照指定排班顺序在指定值班室于非日常工作时间内从事内外文件接收、电话接听、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安全检查等工作。值班是所有在职员工的应尽义务。
第三条:值班工作遵循全时在岗、信息通畅、反应灵敏、运转有序、高效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四条:值班工作一般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举办重大活动期间(根据上级通知)。
第五条:值班期间,执行分级责任人制,即公司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带班负责人全面负责值班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在岗值班人员全天值守。
第六条:应急值班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各值班人员在每日规定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总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不得迟报、漏报、错报、瞒报。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值班工作,建立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牵头对值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执行情况,不定期通报。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定值班人员值班补助工作,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值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节假日值班安排制定完成后需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纪检审计部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值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值班人员安排
第八条:值班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具体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由公司中层及以下在岗员工承担,在岗职工名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具有以下情况员工可不参加值班:(1)处于交流、挂职期间的员工;(2)处于产假或病假期间的员工;(3)处于孕期或医院出具证明身体条件不适合值班的员工;(4)有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值班的员工。有上述情况应及时向综合部反映。
第九条:值班工作分为白班和夜班,每班一人。
第十条:值班工作实行按序大排班,所有符合值班条件的员工按照姓氏拼音排序法确定的值班表统一按序、轮流值班。
(一)夜班由公司男性职工承担,如按序轮到女性员工,则该员工将被跳过,由其后男性员工递补,该跳过员工值下一白班。
(二)凡是已经安排“春节、十一”长假值班的员工,原则上次年不再安排同一长假值班。如按序轮到长假班,则该员工将被跳过,由其后员工递补,该跳过员工安排在下一节假日补值。
(三)实际值班人员安排以节假日前综合部下发的值班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因出差、特殊、紧急情况等原因而临时无法值班时,值班人员应及时确保安排其他员工代为值班,代班遵循“代班不代序”的原则。原值班员工应于值班日前一天将相关情况报至综合管理部,同时代班员工应在值班室的《值班日记》上登记注明,代班人员为当日值班员,否则原值班人员仍视为当日值班员,并按缺勤处理。
第四章:值班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值班时间:实行24小时制,白班时间为8:30至17:30;夜班时间为当日17:30至次日8:30。值班人员应于值班前安排好其他事项,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值班室。值班期间将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送餐。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须在《值班日志》上登记,并注明值班时间;负责办理上一班未了事项,处理本班业务,检查安全情况,对经办事项要在《值班日志》认真记录,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楚。
第十四条:关于交接班。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办理接班手续,于登记薄上进行接班签名后与交班人员进行交接工作。接班人员应向交班人员仔细询问上班未了事项,点收移交的文电,阅读《值班日志》,检查安全情况。交班人员下班前要检查当班事项是否已按要求办理,以及安全情况和记入《值班日志》的内容是否齐全,并当面口头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情况和未了事项并进行交班签名。
第五章:值班人员职责
第十五条:值班原则上在值班室进行,除特殊情况,值班员不得在自己的办公室逗留、工作。
第十六条:值班员应坚守岗位,不擅自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值班时,要认真负责,及时准确的办理值班业务;认真检查安全情况,防止隐患发生,热情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七条:值班员要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当值期间未办结的工作应与接班值班员做好交接,签署交接记录,确保不遗漏、不延误。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十八条:值班员应爱护值班室财物,保持值班期间值班室的环境整洁;除值班员工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入内;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值班室的被褥将每天更换。
第十九条:值班员熟悉公司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准确答复电话查询。
第六章:值班工作内容
第二十条:电话、传真处理
(一)实时接听电话。值班电话响起必须及时接听,非特殊紧急状态下,不得将值班电话设为呼叫转移。要认真准确的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来电单位、通话人姓名、联系电话和主要内容等。接收重要电话时,须重复内容确保信息无误。
(二)传真件处理。传真件应及时登记,按规定办理,同时将主要内容记入《值班日志》;使用电话或传真机发送重要通知等,要事先拟稿,报经带班领导批准,核对无误(传真件须登记)后方可发出。
(三)如遇重大情况或需紧急处理的事项应及时报带班领导,并通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文电处理
(一)值班期间送公司的电文、传真和信函,值班人员要负责接收,并登记。
(二)准确处理各类文电。对各类文电要迅速处理或转办,不得拖延,并做好办理记录。
(三)及时传递各类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通讯渠道的畅通。
(四)值班人员对涉密事项的处理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保密规定,如遇保密、特殊事件应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联系。
(五)做好应急事项处置协调。实时跟踪情况,准确传达各领导要求,协助处置好各类应急事项。
第二十二条:值班期间,值班室内将放置所有办公室备用钥匙和机房备用钥匙。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所有钥匙,并做好交接班的移交记录。
第七章:值班补助标准
第二十三条:法定节假日值班的,按照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值班补助;与法定节假日相连的国家或公司统一调休的休息日值班的,不安排补休,按照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值班补助;其他时间值班的,由所在部门视工作情况统筹安排补休,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标准支付值班补助。
第八章:检查及处罚
第二十四条:综合管理部牵头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人员漏岗、脱岗或擅自对调值班时间并未报备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罚。对因漏岗或擅自离岗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