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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国企改革案例】中国CJDL股份有限公司以“混”促“改”探索新模式

作者:于洋来源:华溥咨询时间:2022-06-06

 一、基本情况

中国CJDL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JDL”)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CJS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X集团”)作为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是国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和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截至2020年6月底,CJDL拥有水电装机82台,总装机容量为4549.5万千瓦:总资产为3325.43亿元,净资产为1435.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6.82%,市值超过4300亿元。

作为“双百企业”之一,CJDL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在本层级改制上市的基础上,推动所属CDLH“混改”、上市,依托重庆“四网融合”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并纳入国家第二批“混改”试点企业。2020年年4月15日,三缺水利重大贸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重庆区城配售电业务实现整体上市,为进一步巩固和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做出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二、主要做法

按照中央关于“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体制改革精神,CJDL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积极参与重庆区域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相结合、引资本与转机制相结合、市场运作与依法合规相结合”的总体原则,通过“三步走”稳妥地实施重庆区域配售电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把握市场机遇,打造“混改”平台

通过“投资增量+并购存量”的发展模式,CJDL积极拓展重庆配售电业务,推动建立股权多元、主业突出的配售电业务“混改”平台。一是通过“投资增量”,CJDL发起设立了全国增量配售电改革试点企业——CX电力(CJDL持股36%,为单一最大股东),拓展重庆两江新区增量业务;通过“并购存量”,CJDL投资收购了WJ实业、PL能源(控股JL电力)及SX水利3家地方电网企业的部分股权,建立了与重庆区域4个地方电网的股权纽带关系。二是推动设立“混改”平台——CDLH,将产业协同、主业突出的JL电力、WJ电力、CX电力等重庆地方电力企业的股东作为CDLH的战略投资者,以直接出资额10.26亿元撬动社会各类资本超过120亿元、净资产超过50亿元的配售电“混改”平台;对煤炭、铝加工、硅业、“三产多经”等非主业实施资产剥离,将配售电及综合能源业务作为未来主业发展方向,聚焦做强做优做大主业。

(二)转换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CJDL积极探索法人治理规范化、激励约束市场化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地方国企的资源优势、民营企业的市场化运营优势,实现各类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一是优治理。CDLH构建了由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及民营股东“分天下“的多元股东结构,通过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的权责关系,所有股东制度不对接、管理不延伸,充分发挥董事会在的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同时,CDLH积极探索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SX集团作为代表国家利益的特殊股东,可以对涉及党的方针政策,公众利益等少数特定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二是转机制。CDLH成立之初即建立了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推行实施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包括总经理在内的所有高管及员工均通过市场化公开选聘产生,企业本部超过1/4的高管和部门负责人来自央企,均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真正实现了员工身份转换。同时,CDLH明确了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薪酬不受企业工资总额限制,不搞层层降薪,实行“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为主的薪酬制度,薪酬与公司效益挂钩,能升能降,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考核优、薪酬高,考核劣、薪酬低。建立市场化的运行体系,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经营层的积极性,CDLH“混改”当年(201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

(三)推动整合上市,做强国有资本

通过SX水利实施重庆配售电业务整体上市,CJDL完成了“四网融合”,有效地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提高了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一是积极向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汇报,通过一系列举措促使CJDL成为SX水利单一大股东,并明确了重庆配售电业务上市的方案和路径;与重庆市相关区政府及CDLH、CX电力主要股东进行沟通,达成合作共识。

二是超常规推进重庆配售电整体上市各项工作,历时6个月梳理整改上市待规范事项94项;加快推动国务院国资委预审核、评估备案、正式审批等审核程序,3个月内完成所有国资审批程序;协调25家股东就估值对价达成一致意见,按期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和承诺文件,按期推出重组方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解决整体上市政策障碍;及时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反垄断审查工作,达成资产交割必要条件。

三、改革成效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CJDL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创新,规范务实操作,从战略投资者选择到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始终把企业长远发展、实施制度创新摆在最突出的位置,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激发了企业内生动力和竞争力,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创新“混改”途径方式,为顺利实施“混改”提供有益借鉴

CJDL结合重庆配售电业务实际情况和“混改”需要,创新采用“新设混合所有制平台”的方式实施“混改”,“混改”平台自设立之初就聚合了参与主体各自的优势;通过初始的制度设计,规避了原有行政化管控、散乱式管理和运营的弊端,创造出较高发展起点、高效市场化基因、规范管理的有利条件,有助于加快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优化制度设计,为“混改”企业管控进行有益探索

“混改”的关键在于通过“混改”为企业转“制”,CDLH真正把董事会职权落到了实处,并逐步建立了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了运营管理及决策效率。CJDL作为股东,对SX水利“放权”的同时,也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制度安排明确了“管什么、放什么”的问题,重点关注抓好党建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而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事项,主要交由CDLH相关治理主体决策。同时,通过设置国有股东“一票否决权”,CDLH在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融合的同时,又把国有资本追求的公共性政策目标与非国有资本追求的盈利最大化的市场化目标相兼容。

(三)以“混改”促“电改”,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实施“混改”后,CJDL改变了过去地方电网规模小、孤立分散、电力保障能力弱的“小、散、弱”局面,构建了一张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配售电网络,在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和能源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实现了“降电价、降投资成本、降运维成本,服务提升”的“三降一升”电改目标,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为重庆地方经济发展和现代库区建设注入了新动能,逐步形成了企业发展与SX库区经济“互惠共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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