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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峰:中央会议有关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关表述梳理与理解

作者:刘伟峰 来源:华溥咨询时间:2019-06-12

 混合所有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时期主要有三个:最早可以追溯到晚清的洋务运动,然后便是建国后的公私合营运动,第三个阶段始于1993年。其中,第三个阶段历次中央全国代表大会和各届中央委员会议中提及“混合所有”的《报告》、《决定》主要有7份(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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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发现中央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认识经历了“认识-定调-定性”等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划分和关键词见下图。

认识阶段:1993-20021993年《决定》中首次使用“混合所有”概念;1997年《报告》中明确公有制经济包含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成分。期间,公众记忆犹新的大事后续是“抓大放小”、“三年脱困”。

定调阶段:2002-2012。中央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态度为“发展”、“大力发展”、“推动……发展”,并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础为现代产权制度。期间,公众记忆犹新的大事比如MBO与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的成立、整体上市与股权分置、国进民退的争论等等。

定性阶段:2013年至今。期间,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态度为“积极发展”,并(1)明确混合所有制经济属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2)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到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高度。期间的代表性热点事件为四项改革试点、十项改革试点、“1+N”国企改革的政策体系、双百行动等。

国企为国家重器,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毋庸置疑,借用“共和国长子”、“国企兴则中国兴”来描述毫不夸张。在当前环境日益复杂的多事之秋中,衷心祝愿国企越改越好、为“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更多更重要的贡献。

 

作者:刘伟峰  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中天华溥管理咨询集团副总裁,新乡市万和过滤技术股份公司董事,包头市筑诚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发展顾问、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外聘管理顾问。专注于战略与管控、人力与组织、资本运作等管理知识的研究和传播,累计服务客户数十家,行业涉及文化旅游、市政工程、电子商务、机械制造、金属冶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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