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企改革也经历以“放权让利”和“经营承包制”为代表的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时期(1978-1992年)、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时期(1993-2002年)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时期(2003-2013年),当下正处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时期。十八大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1+N”政策为主体的全面改革政策体系,并通过“四项改革”、“十项试点”、“双百行动”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行动方案进行探索和细化。下面我们来看看新一轮国企改革有哪些政策和内容。
一、“1+N”政策体系
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系列国企改革任务,国务院成立了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国企改革相关事宜。2015年起,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22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N”政策体系,形成了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的大框架,明晰了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思路。一是分类推进改革,明确公益类、商业类国企的类别划分方式,区别对待、分类推进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三是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改革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四是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资本“引进来”和“走出去”,允许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以及严格追究责任。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七是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
“1+N”政策体系分类如下:
二、“四项改革”——首批央企改革试点
2014年7月国资委开展四项改革试点,标志央企层面的工作正式展开。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国资委选择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央企作为改革试点企业。
依照国资委的部署,六家试点央企所进行的改革试点内容并不相同。“四项改革”即四项主要改革内容,具体来说,一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这“四项改革”清晰地勾勒出了我国未来国资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即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以及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派驻纪检组。
三、“十项试点”——国企改革试点进去全面实施阶段
随着国企改革全面增速,央企推进第二批试点的时机逐渐成熟,相关改革即将进入深化推进及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7月,国务院研究决定开展“十项改革试点”,“以点带面、以点串线”,形成经验和复制推广。“十项试点”即十个主要试点内容,相较于“四项改革试点”来说,“十项改革试点”内容更加具体,针对性更强,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从央企层面扩展到地方国企,部分重要领域也启动试点。此次“十项试点”还包括了探索国企集团整体上市、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多个试点。
试点的主要内容有:
1、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
2、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
3、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
4、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5、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6、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
7、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
8、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9、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
10、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涉及国企有:
1、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中国国新、诚通集团
2、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神华集团、宝钢、武钢、中国五矿、招商局、中交集团、保利集团
3、兼并重组试点:中国建材与中国中材、中远集团与中国海运、中电投和国家核电
4、国企信息公开试点:中粮集团、中国建筑
四、“双百行动”——改革全面加速推进,央企子公司和地方国企双管齐下
2018年3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国务院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选取百家央企子公司和百家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在2018-2020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共计404家央企子公司及地方国企入选,其中央企系统企业有近200家,地方国企有200多家,涉上市公司111家。2018年8月,《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发布实施。
2014年国企改革启动的“四项改革试点”和2016年启动的“十项改革试点”都是单项试点,本次的“双百行动”不再是搞单项试点,而是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全面综合性改革,而且入选的地方国企占一半以上,表明国企改革试点范围正在扩大,由中央向地方全面铺开。相较于前几次改革试点,本次双百行动具有级别高、数量多、范围广的特点。
遴选标准:
1、有较强代表性。推荐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资产具有一定规模,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原则上应当是利润中心,而非成本费用中心
2、有较大发展潜力。推荐企业可以是深化改革与经营发展形势较好的核心骨干企业,可以是面临激烈竞争、亟须通过改革提高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也可以是暂时处于困难阶段,但有计划、有信心通过改革实现脱困发展的企业
3、有较强改革意愿。推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能充分理解掌握国企改革精神,能敢为人先、勇于探索、攻坚克难,能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的企业特点:
1、上市公司,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员工持股等
2、此前做得较好的试点企业,比如“十项改革试点”等企业也进入双百行动名单
3、经营困难企业,这类企业的试点主要集在如何摆脱困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统计显示,2018年1月至7月上市国有企业共发生重组事项580件、股权转让120件。进入下半年后明显加速,7月单月A股国企发生重组192件、股权转让38件,均接近当年以来案例数的1/3。其中,化工、机械设备、地产、汽车、电力、交运等板块上市国企股权转让及重组实施案例较多。“双百行动”将使得改革由点向面全面铺开,2018年下半年试点进一步扩围并向纵深发展,更多地方国企加入试点行列,资本市场投资运作迎来高潮。
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正文目前尚未发布)。
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三年行动方案主要考虑三方面问题:一是把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落实到三年行动中去;二是把近年来“1+N”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没有落实到位的要在三年行动里加快落实落地;三是把近几年在“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示范工程中基层所创造的经验,推广到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过程中。
此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是在新冠疫情发生之后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制定通过的,考虑到国企改革提质增效的紧迫性更强,遇到的困难也将更大,此次方案在政策和措施上的应对也是一大看点,随着下一步方案内容正式发布,国企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等方面的细节将进一步明确,备受关注的国企改革有望迎来新一轮提速升级。
作者:王必成 中天华溥高级咨询顾问。英国邓迪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天华溥咨询集团项目顾问,2年管理咨询经验,2年知识产权领域经验;在组织设计、绩效体系设计、制度流程体系设计等专业咨询领域具备一定的实操经验与案例积累。曾参与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艺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薪酬绩效;国网河南经研院能力素质模型开发、人才发展规划;武汉常青幼儿园组织设计、绩效体系设计、制度流程项目;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薪酬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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