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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波:从本次疫情防控说起……

作者:张宏波来源:华溥咨询时间:2020-02-05

 每一次重大的社会事件都是我们不断开展社会改革的契机,就像每一个典型企业的典型事件也都会成为管理界讨论的热点一样。因为只有在这种背景下的思考,才能真正有利于我们对未来社会运行进行有效改进,而不仅仅是形而上学的进行社会改革。从这一点来看,美国的司法采取判例法形式似乎具有广泛的意义。

在疫情防控工作仍处高压,远没到秋后算账的紧急时期,我想简单谈谈对这件事情的思考方式,因为众多信息纷繁混乱,我也避免对相关问题下任何自己的结论,只是谈谈自己对某些细节问题的某些思考方式。

一、疫情发展至今的几个BUG

1,武汉八名医生的处理问题

在疫情初起时有八名专业的医生根据自己观察到的病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疑似SARS病例的发现,很快就被相关部门以造谣的名义处理。当然这八名医生的发现很快就被官方证实,因此围绕对这八名医生的处理问题一直有争论。在目前自媒体中绝大多数人的意见是给八名医生一个官方平反的说法,不能如此不明不白,甚至应该以英雄的名义来对待。

随着舆论的汹涌,来自一些相对官方的说法也开始转向正面,至少武汉官方也正式出面表示这八人并未受到任何处罚,至于开始时候的人身留置以及训诫自然不可避免。无疑,目前事态的所有发展都已经全面证实了八名医生的发现,而且从事实来看他们在社交媒体公布的信息并不是谣言(唯一的谣言可能是“SARS”新型冠状病毒的差异),那么我们到底来如何评价这八位医生的前期行为呢?

对一场全国性重大疫情来看,至少在武汉市甚至是湖北省范围内来看,这八名医生的言论都可谓准确。但是我们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到底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应该由谁来定义这场疫情危机,以及采取何种形式和渠道来发布这一场危机,是否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体系,由某些个人非官方的发布这种信息是否合适,尤其是这种信息的发布确实已经在社会中造成了广泛的影响、影响到了许多人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本身确实属于违法行为。

有些网友会说这些医生也许已经向有关部门做了汇报,但是并未得到行政长官的有效重视,基于重大危险救急的基本原则这些医生也应该被认定为英雄。这种说法是否成立呢?是否基于一个人的专业发现,并坚信这种发现的正确性,在得到官方认可之前以紧急为由可以发布这些信息呢?我想现在之所以网友们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八名医生也是因为疫情结果如此,但是这种结果也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而已。

如果这次疫情仅仅被证明是虚惊一场,属于个例事件,或者八名医生的发现是根本错误的,亦或是这只是局限在武汉的一场区域性的事件,是不是网友对这八名医生行为的评价结论又会出现不用的分化也未可知。我记得在美国好莱坞灾难片《后天》中,男主人公发现气候的不寻常变化可能带来灾难的信息后,他仍然是要找到副总统行使正式的程序。

2,武汉政府的追责问题

在本次疫情爆发后,对武汉市政府甚至湖北省政府追责是一个肯定的问题,相关领导也在不同的场合向公众做了道歉。但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这次到底应该如何追责,或者说是追究有关部门什么类型的责任。

通常来看,我们大多数人对有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判断,会依据本次疫情造成的损失、影响程度、失职性质与情况作出判断。但是是否有人想问一下,武汉市行政长官在做疫情防控决策时主要的依据是什么。因为对一个行政主管领导来看,他并不是一个专业人员,他无法判断到底在一次危机中应该何时采取何种措施,以及采取此种措施的程度。

所以问题就是在武汉本次疫情防控中,是否有专业的部门,也就是技术专家给武汉行政领导提交过同等级别的专业建议,如果有过而被领导忽视甚至刻意隐瞒的责任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是即便是技术专家没有提供过专业建议,行政领导是否具有严密的舆情监督机构发现舆情异常,并且主动邀请技术专家提供专业意见?第三个问题是在武汉市或者湖北省是否配备了合格的技术专家、建立了专业机构,能够提供这种专业意见?

其实网络信息对很多问题已经做了回答,这里之所以提出来这些问题,也是我们遇到一个问题的思考方式,无论在一个大的行政区域还是一个小的企业组织内部都是如此。

3,其他省市是否存在过度防控问题

那么在武汉以及湖北省之外的省市,也都快速的采取了严厉的防控措施,就像天津市早在十天前就相对很早的执行了一级防控措施,当然结果也是好的,在各大城市中天津的疫情防控成绩相对最好,群众满意度也最高。类似于天津市,许多其他省市也相继启动了一级防控的最高防控措施。

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除了几个重点省市,大多数省市地区的疫情并不是特别严重,而在这种背景下采取如此严厉的防控措施是否有过度之嫌。每一项行政措施都要评判其实施之后的社会成本与社会效益,当然不同的政府对成本效益有不同的判断标准,但是从全球角度来看,至少相比大多数国家来看,我们很多省市地区的防控措施都稍显过度,有浪费社会资源之嫌。

我们也可以理解,政府之所以纷纷提高本地区的防控级别,主要还是受到了舆论的压力,当然也有上级或者中央的无形压力。在人命大过天的舆论背景下,政府的决策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被束缚了手脚。即便是一些舆论中也有“本次疫情死亡率比较低、治愈率很高、也不太会造成严重的后遗症”的类似信息传播,但是仍然不会减缓政策制定者的压力。

当然,我们现在的观点也仅仅是依据当前不同地区的疫情感染情况来说的,是否如果防控级别降低后现在的疫情会大大增长,还是需要技术专家给予合理的评估与意见。在这种专业评估意见下,结合全球行政治理的可承受程度,合理确定我们自己的疫情防控措施,才是最为合理的方式。

二、针对疫情防控的几点想法

那么针对这次疫情防控,到底给我们哪些启示呢?虽然疫情还远未结束,我们仍然可以根据逻辑来理性分析一下。

1唯结果论还是唯过程论

我们对一件事情的判断是“看结果”还是“看过程”,就比如这次八名医生的责任判定问题,目前绝大多数人把这八个人当做英雄,强烈要求官方给一个公开明确的说法,我想在压力之下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是没得选择了。但是在结果正确的情况下,是否还应对程序进行追究,是我们在司法中需要思考的问题。

因为有些人虽然主观上并不存在恶意,但是由于其专业水平或者专业认识的限制,并不足以对一个重大事件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我们才呼吁只有专业的机构、专业的技术专家才能就某一事件给出专业的意见,并且经由行政长官有效发布才能执行。如果通过此一事件给很多半吊子的业余爱好者开了先例,今天发布一个地震信息、明天发布一个海啸信息、后天一个疫情信息,还不得把社会搞得天翻地覆,这还没有考虑这种情况真要被某些敌对势力所利用来扰乱社会治安,可能危害就要更大了。

法制化的社会应该着重建立社会规范,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政府,如果政府没有建立相应的专业机构以及引用合格的专业人才,或者政府忽略这些人的意见造成重大危机,这是政府的责任,如果个人违反了重大事件危机发布原则,这是个人的责任,两者不能混在一起。

2,武汉疫情如何做到防微杜渐

武汉疫情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从本次疫情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了,也就是行政机关应该建立何种危机响应体系来应对类似事件发生。

一是组织体系:这个组织体系包括了相应的专业机构、适合的专业技术专家以及必备的专业物资与设备,只有具备这类专业机构的的行政部门才有可能将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是程序体系:也就是遇到类型情况如何启动危机响应体系,包括谁可以拉响这个警铃,一般来看公共卫生防疫主官在行政系统中位置并不高,因此更需要建立一个拉响重大警报的开关,引起最高行政长官的关注并及时采取措施;

三是标准体系:也就是如何判断危机发展的情况,根据危机发展情况应该采取哪种级别的防控措施,这都需要一个标准,我们不能因为处理一个危机而引起另外一个更大的危机,那么这种危机防控措施就是无效的。

 

作者:张宏波 中天华溥首席专家,著名管理咨询专家,组织变革专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建筑施工与房地产企业特邀战略、集团管控培训讲师,南开大学战略与集团管控兼职讲师,《企业软实力》杂志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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